1、企业要求:①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外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人防监理进皖备案,提供安徽省人防办网站公示截图);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①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具有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③拟派本项目总监在滁(含下属县、市、区)及在其他地区无在建工程(含中标待建、预中标工程),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注:在建项目是指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承担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时间为准)的项目或已中标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投标(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5、其他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