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亮子河林场
发布时间:2021-04-08 14:02:34 来源:招标 阅读:次
牡丹江市亮子河林场_苗木栽植劳务派遣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08:08 发布人: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MC[2021]0160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市亮子河林场_苗木栽植劳务派遣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亮子河林场_苗木栽植劳务派遣
2、项目编号:MC[2021]0160
3、采购项目类型:服务类
4、资金性质及金额:预算内资金,最高限价:441000.00元
5、服务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亮子河林场。
6、服务期限:贰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供应商资格条件:
9.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9.2、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10、参与方式和标书获取方式:
10.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04月08日—2021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一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0.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10.3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12、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13、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4、磋商签到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0日10:00时(北京时间),磋商截止、开标、磋商会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0日10:30时(北京时间)。
注: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磋商文件,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收。
15、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二楼)会议室。
16、投标有效期为60日。
1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亮子河林场
地 址: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亮子河林场
联系电话:13555003347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 编:1570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
户 名: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5230640923
联系电话:0453-6279009
联 系 人:王先生
日 期:2021年04月08日
附表1: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1 | 苗木栽植 劳务派遣 | 一、整地要求 穴的规格:45cm45cm30cm,同时清除地表杂草、秸秆等,漏出栽植土。 二、造林技术要求 1.造林:平地采用缝植法,要挖够深度,确保栽植苗木根系舒展不窝根,不外露,埋紧、踩实,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程序栽植,如土壤干旱需取水栽植。苗木需要假植在造林地附近,避免阳光暴晒根系。 2.植苗:2年生年份樟子松苗,苗高10厘米以上2年生落叶松苗,苗高25厘米以上; 3.造林规格及用苗量:行株距,2.02.0米,理论每亩用苗量167株;补植理论每亩用苗量95株左右,株行距因实地确定。 4.当年成活率>95%,第二年保存率>85%以上 三、作业期限 乙方必须保证在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10日期间完成全部造林工作(新造500亩、补植1630亩)、2022年完成补植500亩工作。当年新造林地首次抚育时间在6月20日-30日完成,二次抚育在8月10日-20日完成。补造在次年4月25日前完成,抚育在造林当年夏季完成。 四、田间管理 1.幼林抚育:当年抚育首次镐头抚育扩穴(穴直径40cm),松土、培土、扶正,踏实;二次采用镰刀割草,清除苗木属围影响苗木生长的杂草、树丛,抚育年限要求1年2次。 2.乙方要对造林地块进行日常管理,禁止发生放牧、复耕情况,每天对造林地进行日常巡护2次以上,看护期1年。 | 年 | 2 | 441000.00 |
- MC[2021]0160磋商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