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新区XQ-HC1701-1号,肇庆新区横槎居住组团,朝福路东侧、利新路北侧
发布时间:2022-01-02 14:32:07 来源:招标 阅读:次
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2]1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XQ2022-01 | 肇庆新区XQ-HC1701-1号,肇庆新区横槎居住组团,朝福路东侧、利新路北侧 | 商业用地(B1) | 87446.69 | ≤3.3 | 40 | 48481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9697 | 200 |
(一)宗地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需配建开关站、变配电房、接入间。
2、开关站、变配电房、接入间按照供电部门、电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配置,配套设施应安排在建筑物室内且开关站、变配电房不宜安排在地下室。
(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未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含肇庆新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含肇庆新区)范围注册公司,则竞得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鼎湖区(含肇庆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或将原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在地迁至鼎湖区(肇庆新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zqsggzy.com)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邓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88875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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