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
发布时间:2022-01-13 12:02:14 来源:中标 阅读:次
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项目,已由规划计划处批准,资金来自 油田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冀东堡古2平台位于曹妃甸工业区首钢园区内,本工程堡古2区块储气库先导试验项目,注入气源为LNG 管道来气和注采同步同层油井产出气的混合气,利用已建外输气管线从南堡联合站反输至堡古2平台;注气压缩机采用橇装电驱压缩机。
2.2 招标范围:
依据《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对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2.4.本项目估算金额为15万元;
2.5 标段划分:R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认证体系要求:具有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可查。
3.3.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至少提供3个,提供项目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20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①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另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屏。
3.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 职称;在类似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5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3日12:00:00时至2022年1月18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招标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如因潜在投标人信息有误导致发票错误,后果自负。
如需要发票内容完整,请选择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否则无法开具。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项目名称;(2)标函费发票金额;(3)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4)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加盖公章;(6)免责声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上述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8891。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 年1月26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冀东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jdytzbzx)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063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党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8768136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dxw9231@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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