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2-02-17 19:02:01 来源:招标 阅读: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600G22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社会[202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西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鸡兴东路36号,鸡西市中医医院院区南侧发展预留用地内; 2.3建设规模:新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总建筑面积为21509.51 m2 ,其中地下室面积为3320.75 m2,设计床位320床。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为25.8m。包括主体及二次装修、连廊和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挡土墙)基础设施以及审批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最高限价:9242.69万元;工程费用概算金额9113.69万元,设计费用概算金额129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2022年03月16日-2024年06月28日; 设计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施工日期:2022年04月06日-2024年06月28日;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主要工作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7.1设计 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提供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7.2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主体及二次装修、连廊和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挡土墙、电力)等审批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2.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 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进行兼任,但必须满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 3.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6根据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员(1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书 质量员(2人):具备土建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标准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材料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机械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劳务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资料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 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 (2)除项目经理外的所有人员均需具备岗位证书,但不需提供(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列明人员证书编号)。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2月17日16时00分至2022年02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单位进行上述操作) 4.2投标人需在下载招标文件期间进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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