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江南院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0:38:24 来源:招标 阅读: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江南院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代理服务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江南院区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1]15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资金来源为自有建筑置换资金、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服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52.88亩,总建筑面积152090平方米,由重庆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代建门诊大楼(仅土建,不含装修及安装工程)占地22.23亩,建筑面积35120平方米,建成后交由医院无偿使用;由医院自主组织建设部分占地30.65亩,总建筑面积116970平方米,其中,住院医技综合楼67900平方米,发热门诊用房3999平方米,地下停车库等配套用房45071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10 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标[2006]543 号)要求,完成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及准备设备材料方案,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和各类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第三方造价咨询管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质量、进度、安全、计量、成本控制、风险、财务管理、合同实施信息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配合招标人办理结(决)算工作(含配合审计工作)、完成工程款支付、各类档案移交招标人、缺陷责任期管理的建设代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含此项目施工实施期间在各种实施合同中作为招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招标人提供优化与处理建议。其工作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审查、核准、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査、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协助招标人按计划组织本工程的招投标。受招标人委托及时组织审核修改招标文件,协助组织项目申报、审批、许可、施工、材料设备、服务等采购招标工作以及招标工作完成后及时清标和后续问题的处理;
3.协助招标人进行经济合同谈判及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经招标人确认并审核后方可签署(合同须三方盖章);对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完成各项合同管理等;
4、负责依据项目资金筹措、建设计划、相关法规和合同、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期限的情况来做好项目修建方案、标段划分、进度安排、合同架构、工程发包等方面的整体策划;策划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并批准后予以实施,对代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的管理,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实施过程接受招标人监督与考核;
5、负责制定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管理办法及流程、办理建设手续、编制计划(资金使用、进度控制、工作分解等)等具体工作;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
6、负责对设计各阶段的功能性、实用性、经济性、合理性提出专业化建议,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出比较意见交由招标人审核,并按招标人具体要求,提交书面建议书,作为招标人决策的依据组织设计各阶段的审查;
7、负责对本工程的投资、建设质量、进度、安全、计量、成本控制、风险、财务管理、合同实施信息及环境保护等具体方面进行有效的管理,组织并监督各参建单位的工作,协调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期交付,且建设规模不超标、建设内容不减少、工程总投资不超概、工程质量合格。期间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与考核;
8、负责代理范围内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移交工作(移交重庆市档案馆和招标人);
9、.负责保修期内的各项维修、整改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的管理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及财务决算批复等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管理工作;
10、组织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
11、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标人的实际需求,结合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招标人提供优化及处理建议;
12、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地点,提供驻场服务,自行配备交通工具,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13、对施工范围内须分包的包干项目,应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业绩及信誉,并报招标人备案,须满足工程要求,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14、重大事项等由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完成相应方案,报招标人, 并按医院“三重一大”相关流程,提请院长办公会及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15、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代理服务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暂定1460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成(指移交重庆市档案馆和招标人)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满且所有工程款支付完成为止。
2.5签订合同后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止,中标人应代表招标人全面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详渝建质安〔2021〕30号文有关建设的规定)。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因工程质量、安全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中标人应当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开展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是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1)~(4)项条件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3.1.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至少具有 1 个总投资不少于 5 亿元人民币或建筑面积不少于 5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卫生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除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含代建或项目管理)业绩。
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送达所有被邀请投标人。
4.2 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收到推送的招标文件起至2022年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年4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确认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被邀请投标人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
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 1337077222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
联系人:程愿
电 话:023-8907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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