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东道以北、天河东路以西弘城花园17号楼-2-30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13:26:30 来源:中标 阅读: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弘城花园17号楼-2-302房屋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9日10时至2022年4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东道以北、天河东路以西弘城花园17号楼-2-302房屋,登记日期2017年06月20日,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滨海新区塘沽不动产权第1028620号,建筑面积119.56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3层,房屋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08月04日,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该房屋登记在公司名下,房屋空置。
已知瑕疵说明:有抵押;有查封;有欠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物业费欠缴共计5858.44元,物业费1元/㎡/月;截至2022年2月11日,供热费本金及滞纳金欠缴共计52464.4元;水、电、气欠费不详;房屋有隔断,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入户门存在损坏。
起拍价:1315260元,保证金:263052元,增价幅度:5000元。
提示:1.我院法拍房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未与任何房屋中介机构合作,所有符合竞买条件的主体均可自行在淘宝网购买,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或代为购买;2.法拍房除拍卖成交款外,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佣金、手续费等费用;3.法拍房适用房屋所在限购政策,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竞买人出价竞买,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4.竞买人应提前向税务机关了解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金额,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或管理部门收取为准。
天津市现行限购政策:(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咨询看样工作,统一看样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28日9:00-11:00(依疫情变化而定),看样需预约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请提前15分钟到达弘城花园东门(过时不候),预约咨询看样电话:18622151162(展唐助拍)。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气、热、物业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拍卖不予处理。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法律文书号:(2017)津02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如遇支付限额请联系阿里拍卖客服解决)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022-663062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622151162(展唐助拍)、 022-65270606(拍卖组)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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