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河海委直管段(卫河汤阴县部分)水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32:53 来源:中标 阅读:次
卫河海委直管段(卫河汤阴县部分)水毁修复工程开标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0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2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卫河海委直管段(卫河汤阴县部分)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编号:GBSL2022SG029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6753865462
评标总得分:93.44分
投标报价:5437231.99元
项目经理:倪育伟 注册建造师证:豫1412016201903679
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一年
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9J863W
评标总得分:92.82分
投标报价:5429852.60元
项目经理:张志远 注册建造师证:豫1412020202100919
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一年
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779404825C
评标总得分:88.34 分
投标报价:5399165.45元 。
项目经理:李苗苗 注册建造师证:豫 241181835737
工期: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一年
工程质量:合格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7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孙卫杰
联系电话:17698300153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胜
联系电话:15103726101
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60A
联系人:程海涛
联系电话:0372-629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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