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法院关于苏E2981B海马牌小型汽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9929-05-14 16:52:50 来源:招标 阅读:次
太仓市人民法院
关于苏E2981B海马牌小型汽车拍卖的公告
(第一轮第一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苏E2981B海马牌小型汽车,车辆型号:HMC7200A4T0,车辆识别代号:LH16CHAL2CH047691,发动机号:25005611,车身颜色:棕,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2-06-21,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检验有效期止:2021-09-30,保险终止日期:2022-01-12,车显里程:70481km。行驶证有,钥匙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有,车辆购置税(费)证无,车况一般,车管所查询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查、无抵押信息。该车辆目前停放于太仓市人民法院停车场内。〔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市场价(网络询价):20170元
起拍价:1412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5月 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迟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拍卖物品以实物实际交付为准,网上公布标的物照片仅作参考,如有不符,应以实物为准。基于新冠疫情防控及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需,此次拍卖不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看样,有意者可联系来拍法服带领进行实地看样(实地看样需遵守太仓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意者亦可自行前往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车辆过户应符合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的相关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本院对此不负责任。
3、请非车辆登记地户籍人员谨慎购买,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户籍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4、车辆由于长期停放,导致车辆电瓶存在馈电问题,若要正常启动需要搭电。
5、车辆的其他车况可在看样时自行前往车辆地方处了解。车辆的表显里程也可在看样时搭电启动后查看。
六、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并做好一切善后工作,本院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本院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罚款等一切拖欠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依照法释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400-157-1060(来拍法服)
监督电话:0512-53951628;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仅针对淘宝后台技术服务、操作情况,对于标的物的情况、看样、过户、售后等问题不予接待)
太仓市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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