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人民法院关于桑植县澧源镇南门峪裕丰家园7栋104号商铺(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5 13:32:28 来源:招标 阅读:次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将于2012年7月1日10时至2022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桑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桑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44/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桑植县澧源镇南门峪裕丰家园7栋104号商铺,该商铺暂未办理房产证,相关房屋预售产权证号为桑房预澧源镇字第212000678号,建筑面积为48.75㎡,分摊面积1.21㎡,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该标的位于桑植县南门峪靠近裕丰家园后方,东南方向面临街道主干道,近汪家坪社区、罗家庄村卫生室,生活氛围浓厚,可用于仓库等商业附加服务开发。该商铺内部结构为毛坯、格局舒适,采光视野较为开阔,目前租户用于公司库房及样品展厅等用途。 变卖预缴款:91163元,变卖价:91163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17774408186李女士。 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移交时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经法院确认本案无优先购买人,抵押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植县支行。 六、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943009010034168906000015280,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植县和平街支行)并在付款时备注案号【(2022)湘0822执恢67号】成交余款,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房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登记、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 八、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举报监督电话:0744-62512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网拍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17774408186李主任 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文明路居委会8号
桑植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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