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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沈同村叶家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0 23:01:28 来源:中标 阅读:

中标信息(http://):

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沈同村叶家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WH10GC2022SL5469

标段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沈同村叶家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编号

WH10GC2022SL546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凤形村

联系人及电话

彭希江 199553118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世纪城绿地新都会办公A#楼803

联系人及电话

王延玉 1815536335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建江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10553240.9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黄大发

证书编号:皖234151568471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界首市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0789915.8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李幼楠

证书编号: 皖234212188370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凤台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10871572.0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马凤叶

证书编号:皖234060801226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详见附件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顺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昆仑建设有限公司 终检工程师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芜湖奋路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或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

安徽其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省天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报价(树苗)合理性不符合要求

安徽省安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造价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启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报价(树苗)合理性不符合要求

安徽航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分项报价(树苗)合理性不符合要求

芜湖而成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泊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淮南九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终检工程师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旭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省尚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典圣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合肥兴水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万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负责人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进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项报价(树苗及施工安全措施费)合理性不符合要求

安徽中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山季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宣城市敬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终检工程师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安徽万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员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K值、随机抽取6家单位及得分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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