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关于35件南红花件玉石吊坠-100(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9:02:49 来源:中标 阅读:次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公告期15天届满后,于2022年7月7日10时起至2022年7月8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对被执行人某珠宝城拥有的35件南红花件玉石吊坠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082.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83.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84.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085.起拍价:686元,保证金:60元,增价幅度:20元。
086.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87.起拍价:1421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88.起拍价:1421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89.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0.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1.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100元。
092.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3.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4.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095.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6.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097.起拍价:1421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8.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099.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0.起拍价:1911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1.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102.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3.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4.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5.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6.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107.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108.起拍价:166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09.起拍价:931元,保证金:90元,增价幅度:40元。
110.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11.起拍价:686元,保证金:60元,增价幅度:20元。
112.起拍价:1911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13.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14.起拍价:5341元,保证金:500元,增价幅度:100元。
115.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116.起拍价:1176元,保证金:100元,增价幅度:50元。
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财产均未经过鉴定,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材质、用料、质量和真伪,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现场看样。2.参与竞买成功视为接受上述瑕疵,一旦拍卖成交,本院不会改变成交价格。3.本院以现状予以交付。4.要求通过物流方式进行交付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和保费,物流发出之日即视为交付,本院不承担物流过程中的物品损失。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账号,并需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线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账号:34001685808053003847-11661,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华中路支行),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院咨询电话:13865154843(8:30-11:30 14:30-17:30)
本院监督电话:0556-5593470
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话: 0556-5523877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与潜江路交叉路口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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