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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及实物资产进的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16:02:33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关于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及实物资产进的竞价公告

竞买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定于2022年7月25日10时起至2022年7月2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zichan.jd.com)对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以下简称“三洲项目”)下实物资产、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及项(以下简称“宏锦置业项目”)下实物资产组包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一)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债权及从权利(基准日:2022年4月20日)

序号

借款人

名称

在地

币种

本金(元)

利息 (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

状况

1

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人民币

24,012,698.83

879,915.33

1.抵押:成都市成华区青龙街道海滨湾社区10组(2号地块)住宅土地,面积:16022.38

2.查封:8套商铺,其中1套为我司首查,7套为二顺位查封。查封车位366个

1抵押土地已开发;

2、商铺、车位部分空置

(二)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项下实物资产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在地

币种

抵债金额(元)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市

人民币

14,950,000

实物资产: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4号商业用房(面积633.25)、6号的商业用房(面积233.22

已完成过户手续。

4号商业用房带租赁

6号商业房产空置

2

成都宏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人民币

27,092,000.00

实物资产:位于成都市成华区致力一路、致兴二路40套商铺

未过户;部分空置。

具体详见清单

(本次竞价标的物信息请见发布的相关内容)

二、重大事项披露:

截止公告之日:

(一)三洲项目项下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4号商业用房存续租约(租赁期至2027年6月15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相同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该商户承租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向我分公司来函表示在2022年8月15日前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三洲项目项下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4号商业用房租金按5.9万元/月缴纳至2021年10月,存在与租赁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

(三)三洲项目项下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6号商业用房目前为空置状态,物业管理费缴纳至2022年3月。

(四)三洲项目项下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6号商业用房可能存在被部分占用的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五)三洲项目项下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1栋1层4号、6号商业用房为产权证载地址,实际地址门牌为武城大街7号、3号,存在证载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情况。

(六)宏锦置业项目项下部分实物资产存在被占用的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七)宏锦置业项目项下实物资产物业费均缴纳至2022年6月。

(八)宏锦置业项目下债权人成都飞鸿鑫磊机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宏锦置业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5月26日,成华法院以宏锦置业的住所地在成都市武侯区、成华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作出(2022)川0108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受理飞鸿公司对宏锦置业破产清算申请。后续不排除宏锦置业存在被裁定破产的风险。

三、公开转让价格底价:39,996,400.00元,保证金:3,999,64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买受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交易对象的资金来源不得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同时,通过京东网资产竞价平台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应当配合完成并且通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的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程序。只有成功通过身份、资质核验和反洗钱、涉黑涉恶情况调查的竞得者,方可取得竞价标的买受人的身份。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a)项目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成功后次日自动转为价款并转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本标的物竞得者需在竞价成功后15个工作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须按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提供的版本进行签署),并将竞价余款按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缴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开户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346767030842)。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六、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联系人。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

a)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f)其他:由买受人承担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公开转让服务费(系统成交价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收费标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1%;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含1亿元),收费标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5%;1亿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按照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01%;单笔标的技术服务费上限50万元)。

g)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028-86403378/18628156035 ,联系人:雷女士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028-8640387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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