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24-08-09 10:04:27 来源: 阅读:次
项目概况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40Z52105351
项目名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所有服务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对应的所属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与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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