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山岛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994-06-10 17:49:52 来源: 阅读:次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双山岛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双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山岛景观绿化(一期)景观、土方、水电安装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山岛
2.工程规模:双山岛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节点金色眺望、枫林营地、景观大道绿化提升,景观、土方、水电安装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万元)工期
双山岛景观绿化(一期)景观、土方、水电安装等工程双山岛景观绿化工程(一期):节点金色眺望、枫林营地、景观大道绿化提升,景观、土方、水电安装等。250093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平台 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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