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司-2025-2026年度九江市燃气应急指挥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3 10:03:21 来源:<div><b><span>九江公司-2025-2026年度九江市燃气应急指挥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s... 阅读:次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九江公司-2025-2026年度九江市燃气应急指挥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XT-JJGS-2025-A003、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18606),招标人为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为九江市燃气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食堂食材。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规模:调度大楼食堂每日用餐员工约为145人,中餐标准为25/餐,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95.7万元,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4质量要求:提供给招标人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单位使用要求,包装物品供货时必须保证在其本身总质保时限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质保时限。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有合同期为一年以上(含)的食堂食材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不少于一张订单或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报告或发票。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3.4.关联关系要求:
3.4.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2.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标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6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8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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