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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施工监理招标Z2标段

发布时间:2022-01-20 23:02:17 来源:招标 阅读:

招标信息(http://):

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569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铁科高速黑龙江省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66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地方自筹、社会资本方出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延寿尚志界(位于团山村南约700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经尚志市长寿乡、尚志镇、乌吉密乡,在尚志镇北与G301交叉,在尚志镇西下穿哈牡高铁杜家大桥后,上跨滨绥铁路、G10绥满高速,继续往西南布线至五常市小山子镇北侧,线位转向西,经五常市志广乡、卫国乡、常堡乡,终于吉黑高速,与铁科高速拉林河至五常段顺接。路线全长85.992km。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全线共设置跨河桥3171.36米/20座,其中大桥2350.6米/5座,中桥820.76米/15座;互通内主线桥1612.5米/3座;主线上跨分离桥1590.84米/15座;主线下穿分离及天桥3556.12米/33座;通道涵33道;设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本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69.53亿元。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总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2022年3月,计划交工:2025年3月。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五常市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6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

Z1

K245+736-K270+736

25

所辖标段内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等服务。

Z2

K270+736-K301+736

31

Z3

K301+736-K331+728.744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主要工作内容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招标人将同时进行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3个项目共10个标段的施工监理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的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如下:

(1)2020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项目10个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允许中2个标段;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否则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2020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项目10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3)取得其他信用评价等级(不含D级)的投标人只允许对3个项目10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7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3.8 与本项目PPP社会资本中标人具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0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121日00时00分至 2022127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2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2.2开标时间为20222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48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41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人:陈先生

话:1524506545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先生、杨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63

项目专用电话:1314451312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Z1Z3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试验检测项目,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

1、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1Z3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

注:

1、业绩要求中的高速公路项目均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施工监理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Z1Z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在2020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为2018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Z1Z3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

(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Z1Z3

试验室主任

1

1)具备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所提供的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或桥梁隧道工程(或桥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注:

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最近一年(2020年度)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信用等级的以等级高的为准)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在个标段的评审中均排名第一的推荐原则:

招标人将同时进行北漠高速五大连池至嫩江段、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3个项目共10个标段的施工监理招标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在3个项目共10个标段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将分别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3.6款要求。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0

主要人员: 30

业绩: 25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0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2.2.42

主要人员

30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8分;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以标段计)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证明材料,每具有1项加4,最多加12分。

注:类似项目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业绩

25分

业绩

25分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累计里程(以标段计)每增加15公里,加5增加不足15公里不加分,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

5分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020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020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2020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注:

1.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6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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